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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博、微信等有关互联网社区平台有偿推广商品及相关服务是否属于经营行为,相关发布方需要履行哪些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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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等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明确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不得隐瞒其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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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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