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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1-01-06 22:16:02 浏览:37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属于提供便利条件行为。(6)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