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的推广对于企业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有的话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06 2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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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目前尚无节点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工作的通知》(深市监〔2017〕175号)中明确,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停止使用纸质维保记录:一是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满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二是维保记录的数据电文应当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有《维保规则》规定的维保、使用相关人员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在保存过程中不得有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确保储存数据的公正、客观和安全,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看;三是需要电子维保记录的原始凭证用于法律责任的认定等情况时,应当能够提供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的电子维保记录;四是与监管系统实现对接,并且维保无纸化系统正式投入稳定运行,纸质维保记录与电子维保记录应并行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