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133 5299 4649
微信
TOP

行政处罚应在何期限内执行?逾期不执行的,将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7:31 浏览:47
       答:(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履行。(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a、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b、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