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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只是信息展示并无销售商品,也要申领电子标识吗?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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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申领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第八条规定,网络经营者的范畴是很广泛的,不仅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商品交易的狭义电商企业,也包括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站(或网页、微站等)发布信息、宣传推广、开展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的企业。这些企业均应遵循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悬挂标识,亮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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