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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申请补领的,需要刊登作废声明吗?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0:45 浏览:52
        答:根据国发〔2018〕2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被取消,今后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免费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