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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深圳市税务局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该手续?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2021-01-06 19: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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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您好,纳税人可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办税服务厅任一处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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