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133 5299 4649
微信
TOP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深圳市税务局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该手续?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2021-01-06 19:47:55 浏览:102
问题解答: 您好,纳税人可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办税服务厅任一处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