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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9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时,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提供2020年1-3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1-06 22:24:11 浏览:38
       提供情况说明,说明“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我公司缓缴或免缴经办人的社保费用,缓缴部分将在疫情解除后按规定补缴”,并加盖公司公章。将情况说明与其他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同一份PDF格式的文档内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