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同日申请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06 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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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所谓的同日申请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天两个不同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交了专利申请;另一种情况是同一天同一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交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对于这两种不同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处理也是不相同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据此,在同一天,两个不同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分别向各申请人通报有关情况,请他们自己去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解决的办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两申请人作为一件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另一种是其中一方放弃权利并从另一方得到适当的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两件申请都不授予专利权。同一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交的两项或两项以上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只能授予其中一件专利申请专利权,另一件专利申请,若申请人自己不主动撤回,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