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计是否需要强制检定?
发布时间:2021-01-06 2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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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量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规定凡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监测和司法鉴定(后二者属于《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增加的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涉及上述各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在所属技监部门备案接受强检管理,实行强制检定。听力计属于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当其用于上述领域,并依法在市场监管局造册接受强检管理时,必须实行强制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