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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主体分为几种类型?是如何定义的?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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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法》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主体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类为网络服务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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