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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2:38 浏览:47
       答:(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原件1份存档);(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仅对下列设备:a.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b.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c.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d.除电梯外的其它机电类特种设备;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仅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车;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5)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仅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车;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仅对于首次登记的单位或非首次登记但制度有重大变化的单位,至少包括:a.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b.操作人员守则;c.安全操作规程;d.常规检查制度;e.维修保养制度;f.定期报检制度;g.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h.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i.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