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委会履行哪些职能?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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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消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实施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以下法定职能:(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的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 )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9)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10)要求经营者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有关行业组织拟订格式合同的内容;(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