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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预付款方式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06 2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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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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