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固定电话机的三包有效期内,在什么情况下的退货,经营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发布时间:2021-01-06 2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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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固定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固定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可以收取折旧费,但应当按照相关三包规定附录《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目录》、《实施三包的固定电话机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的计算期间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因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