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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名称为上海志朋程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登记注册,我们发现深圳刚刚成立了一家深圳志朋程科技有限公司,我们认为深圳这家公司使用了我公司志朋程科技的字样,要求深圳公司改名。

发布时间:2021-01-06 21:43:16 浏览:42
        答:根据巜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投诉人上海志朋程科技有限公司登记地为上海市,被请求人深圳志朋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地为深圳市,两者的登记主管机关不同,不能认定为名称近似或相同,无法按照名称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