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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丢失购买的微型计算机的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是否可以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06 2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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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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