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秒批”模式办理商事登记的主体范围?
发布时间:2021-01-06 2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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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秒批”模式办理商事登记的业务有个体工商户“秒批”设立、注销及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秒批”设立。 (一)适用个体工商户“秒批”设立或注销登记限于内地居民作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作为经营者,及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的个体户电子商务经营者。 (二)适用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秒批”设立,股东限于1到5名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限于宝安区、光明区、前海合作区三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