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发布时间:2021-01-06 21:40:20
浏览:43
答:(1)申请: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向我局提出申请,由该局的知识产权促进处和各辖区分局知识产权可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具体的分工安排请留意市局每年的通知公告。申请人登陆“广东商标网”(www.gdta.com.cn)或者“广东红盾信息网”(www.gdgs.gov.cn),下载“广东省著名商标录入程序”,按要求填写并导出申请表,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广东省著名商标录入程序”填写完后,应拷录成光盘或包存在其他存储介质,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供有关材料。(2)推荐:我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广东省工商局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3)认定:省工商局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评审工作。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由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颁发《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4)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办理,与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办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