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发明专利优先审查?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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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审批依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5号)规定,(2)申请条件:A、申报人应是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B、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C、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3)提交材料:A、《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详见附件1,一式二份);B、《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统计表》电子版;C、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如请求对尚未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启动实质审查程序;D、单位申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受理及推荐程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专用章”;对于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全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5)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市专利代办处受理申请材料,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2650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