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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中被监测人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测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7:57 浏览:40
       答: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被监测人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