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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7:19
浏览:
41
答:(1)申请人必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2)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3)申请人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必须向指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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