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的样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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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一般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月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如在流通环节抽查样品,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要求购买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