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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3:35 浏览:48
       答:抽查程序如下:(1)制定计划。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抽查计划,明确产品品种、受检企业和承检单位,制定抽查方案;(2)抽取样品。抽样人员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及相应证件,直接到生产、销售企业处,按规定抽取样品。需企业协助送样的,企业应到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3)检验和判定。承检单位遵照技术标准和抽样方案进行检验判定,反馈检验结果;(4)检验结果送达。受检单位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符合条件的对原被检样品进行复检;(5)检验结果确认。受检单位在签收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告知书》后视为确认检验结果;(6)后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