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133 5299 4649
微信
TOP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经营行为的审批与监管职能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3:07 浏览:42
       答: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到我局各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并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粮食行政管理部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