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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或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2:52 浏览:45
       答:对于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或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我局将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