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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要合并,证监会要求其的债权信息需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这样全国性的专业报纸上。问我局是否认可《中国证券报》,还是否要求在我市一级的报纸上重复刊登?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1:18 浏览:48
       其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之后,我局即认可其此次登报的内容,无需再在深圳报纸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