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下设两位副总,其中一位副总负责生产部、质量部、工程部;另一位副总负责研发部;前一位副总能否被认为是兼任质量和生产的负责人吗?若质量负责人为质量部经理,生产负责人为生产部经理,是否就可以了?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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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只对企业负责人负责而不对副总负责。其中一位副总不可以既负责生产部又负责质量部,属于兼任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若企业负责人下设两位副总,其中一位副总任质量负责人兼任质量部经理,另一位副总任生产负责人兼任生产部经理,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