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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要从事过质量检验工作。如果该人未从事过质量检验工作,应该如何处理?总不能停下现在工作去参加检验吧?培训是否能代替?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0:22 浏览:41
        答:换成有资质的人。质量受权人在履行产品释放职责时须对批生产记录、验证、变更等相关内容审核,只有从事过药品生产工作,才能具备生产、过程控制的相关知识和经验,才能对产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释放条件作出判断,同样释放时还需对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才能判断检验过程和检验数据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释放条件。所以需要有质量检验工作的经验,不能用培训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