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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有“性激素类避孕药品” 专用生产厂房,该产品属口服产品。依据需求在该厂房中生产另一种腔道用雌激素类产品,请问是否可以将两种药品在同一厂房内通过阶段性生产?
发布时间:2021-01-06 21:28: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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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则上不允许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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