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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其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是英文,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
发布时间:2021-01-06 21: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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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企业名称为英文,需翻译成相符的中文名称,后加“深圳代表处”字样。若英文名称无法翻译,可将名称定为“国别+英文名称+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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