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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资公司与深圳外资公司准备办理吸收合并,问:在不办理迁移到同一登记机关的情况下,该吸收合并是否可操作?

发布时间:2021-01-06 21:22:59 浏览:50
       答:可操作,先办理被吸收公司的注销手续,再办理存续公司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