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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全国工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未按照规定在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办理延期,此类情况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1-06 21:09:32 浏览:47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不足30日提出申请的,按重新申办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有效期届满前无法做出许可决定的,企业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停止生产,待许可机关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重新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可沿用原许可证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再提出申请,视为重新申办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