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133 5299 4649
微信
TOP

税务评级标准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21-02-24 10:58:43 浏览:108

  在我国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和企业的义务,而且是强制义务,不可以不交。纳税人在缴完税之后会有一个纳税信用等级标准,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待遇。因此接下来将由中科金税为您介绍关于税务评级标准如何申请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税务评级标准如何申请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信用等级不是申请的,是税务根据企业规模和纳税情况定的。

  二、纳税信用等级的查询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遵循谁评价、谁确定、谁发布的原则。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复核。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纳税人因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时,税务机关可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分级分类原则,依法有序开放:

  (一)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二)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逐步开放B、C、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三、税务评级标准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因此,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为A级,享受上述税务机关激励政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税务评级标准不是申请的,是税务根据企业规模和纳税情况定的,根据纳税人的扣缴税款登记、登记证件使用等方面进行评定。以上便是中科金税为您带来关于税务评级标准如何申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中科金税。

深圳市中科金税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结合移动互联、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互联网综合财税服务平台。本着温度服务客户为先的使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记账报税,工商注册变更,税务审计咨询,商标知识产权、资质代办等专业高效的一体化财税综合服务。欢迎咨询:133 5299 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