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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然人客户端身份校验时,提示“您在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为空,请先绑定手机号码”, 该如何处理?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2021-01-06 19:49:47
浏览:
137
问题解答: 1、建议纳税人去电子税务局税号登录页面绑定手机,电子税务局绑定手机路径如下: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右上方“登录”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税号登录,点击“绑定手机”办理。
2、若纳税人绑定手机号码后,仍提示绑定手机为空,建议稍后再试,仍无法使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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