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133 5299 4649
微信
TOP

我公司属于制造业,在疫情期间发放给车间工人的防护用品和药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2021-01-06 19:42:44 浏览:166
问题解答: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