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向武汉的红十字会和地方政府捐赠了现金和一批医疗物资,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额扣除条件,请问该如何申报享受?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2021-01-06 19: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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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答:企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