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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2021-01-06 19:41:28 浏览:242
问题解答: 39号公告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纳税人注销,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不再进行相应处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加计抵减额的结余,包括正数也包括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