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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可5日内完成税务跨区迁移

发布时间:2021-02-10 04:36:46 浏览:41
纳税人跨区迁移难办吗?日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发布《关于优化我市纳税人跨区迁移有关事项的公告》,指出符合跨区迁移条件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跨区迁移。

纳税人跨区迁移难办吗?日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发布《关于优化我市纳税人跨区迁移有关事项的公告》,指出符合跨区迁移条件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跨区迁移。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优化我市纳税人跨区迁移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北京市(以下简称“本市”)营商环境,保证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服务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依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7〕20号)的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本市企业办理跨区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因本市内生产经营地发生变化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纳税人”),本市迁往市外的纳税人除外。

二、办理部门

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不满1000万元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三、办理方式及时限

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其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纳税人在本市内提请跨区迁移申请,凡符合跨区迁移条件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跨区迁移。

四、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9日


解读:

关于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有关事项的解读

一、公告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服务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公告。

二、明确事权管理

纳税人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受理;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不满1000万元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由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受理。

三、规定办理方式和时限

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其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凡符合跨区迁移条件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跨区迁移处理。

优惠事项和损失扣除简化申报后需注意六个要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以及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简化企业所得税前损失扣除和优惠事项办理流程,在2017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中,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优惠事项的办理,也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再备案。

四、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

一、三种不予受理纳税人:

(1)存在稽查在查案件;

(2)防伪税控风险纳税人;

(3)在内网受理平台中存在强制类内部协查。

二、存在强制监控类事项的纳税人,请办结后再申请跨区迁移。

“强制监控”类事项:

(1)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未处理完毕;

(2)存在未缴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监控;

(3)存在欠税(不含规费);

(4)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信息;

(5)有在查的案件;

(6)存在已发起未办结的待办任务;

(7)已开票未入库

三、纳税人无需结缴发票、注销税控设备,无需清税申报。

深圳市中科金税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结合移动互联、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互联网综合财税服务平台。本着温度服务客户为先的使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记账报税,工商注册变更,税务审计咨询,商标知识产权、资质代办等专业高效的一体化财税综合服务。欢迎咨询:133 5299 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