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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金税小编讲讲:申请注册商标时很难规避的3大风险

发布时间:2021-02-09 14:43:02 浏览:64
现如今,申请 注册商标 的难度越来越大,商标常常会因为一些很难避免的因素而注册失败。今天呢 中科金税 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下 申请注册商标时很难规避的3大风险 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现如今,申请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商标常常会因为一些很难避免的因素而注册失败。今天呢中科金税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下申请注册商标时很难规避的3大风险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1、商标检索存在“盲期”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做好近似查询工作,确保自己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不构成近似。但是,商标局官网的数据是有滞后性的。

  我们在商标局官网可以查到已经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申请信息,但近期申请还未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的信息是查不到的,我们无论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自己去国家商标局官方网查询,所检索到的数据都不是最新的数据,这就是“盲期数据”。

  根据商标局官网近期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商标检索的“盲期”已经能控制在10天左右,较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2、商标可能被判定为近似

中科金税小编讲解:组合商标申请后该怎样保护

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那么组合商标申请后该怎样保护呢,下面企帮帮小编就带您来了解下吧。

  我们在做商标近似查询时,纵然躲过了商标检索“盲期”的威胁,但新申商标仍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被判定为近似。商标局是如何判定新申请商标是否近似的呢?请参考文章:《常见商标的近似审查规则汇总!》

  3、商标在公告期内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说,在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期内的商标都有可能因为违法《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而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注意: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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