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期间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每次续展也是10年。而10年后没有续展的话,还会有6个月的宽展期,而到了宽展期还没有续展的,该商标就会失效。那么当别人商标失效后能不能使用这个商标呢,下面中科金税小编就来和大家讲讲吧。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中科金税小编讲讲:企业注册商标容易陷入的五大误区
初创企业越来越多,许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选择注册商标是一个极为正确的做法,不但有利于品牌的长远发展,作为商标的权利人还可以享受到拥有注册商标的权益。那么现在呢企帮帮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企业注册商标容易陷入的五大误区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这在实务操作中对申请商标注册来说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家,如果与在先的注册商标冲突将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其到期没有续展,那么就具有了新的申请注册机会。
因此,一般在申请注册这类商标时,即使被驳回申请,也应当继续关注在先注册商标的期限情况,在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出现时,并非越早提出注册申请就越好。如果申请提出得太早,等到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尚未超出该缓冲期,商标局仍然会因为与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没有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不予核准。
但是要注意区分一点,要看原来的商标是否到期没续展,还是根本没注册成功。如果是没注册成功,那就可能是有相同或相似的在先商标,就需要慎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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