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说营改增是建筑资质挂靠终结的欠揍,因为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如果核算不清,是不能抵扣进项的!那么,建筑资质挂靠存在哪些税收问题,如何才能有效解决?接下来就和中科金税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营改增之前,被挂靠方在收到业主的项目款项后,将管理费和营业税及其附加一并扣留后,扣留比例一般为3.41%,剩余款项拨付挂靠人的做法,营改增之后,建议予以保留。

中科金税小编解答:子公司注销时应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时是需要去工商部门销掉其公司记录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的。在子公司注销时是需要进行清算其资产,清理其债务等工作的,但大多数人都会漏掉企业所得税这一项,在实践中,子公司注销清算时也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那么子公司注销时应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面就由中科金税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因被挂靠方不参与项目的实际经营,在从挂靠方取得增值专用发票后,挂靠方需要辨别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假”和“是否虚开”。
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就是要确保挂靠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的发票”,如何实现相符?以合同为主线,保证合同、物资、资金、发票的相关信息一致,实现“四流合一”。
由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苛刻规定,支付材料、运输、租赁等款项必须由建筑公司对公账户支付。不然,进项抵扣可能会有麻烦。这就要求挂靠经营双方必须对成本构成达成一致,否则挂靠费无法准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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